- · 《广州化工》栏目设置[08/03]
- · 《广州化工》数据库收录[08/03]
- · 《广州化工》投稿方式[08/03]
- · 《广州化工》征稿要求[08/03]
- · 《广州化工》刊物宗旨[08/03]
广州将限制新能源牌照发放 或于7月实施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太平洋汽车网产业频道】日前,我们从广州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中获悉,在未来,广州的车主将购买新能源汽车
【太平洋汽车网产业频道】日前,我们从广州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中获悉,在未来,广州的车主将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车牌需取得市发改委颁发的《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证书》;新能源汽车厂商需要为车主提供充换电设施和废旧电池回收服务。具体实施时间未知。 据相关消息,将于7月实施,试用期2年,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此外,本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征集期限为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7月2日。 联系方式:邮箱、电话:、地址:广州市发改委府前1号408室广州市越秀区路。
????从通知中可以看出,广州将明确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对象包括在广州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及由进口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设立或授权的销售企业。符合七项要求的,按要求报送资料。
???此外,广州将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证书颁发制度。在广州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向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指定的信息管理机构报告。提交相关材料。信息管理机构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代金券”,“代金券”实行一证一车。 ?
在此过程中,需要申请新能源中小型的消费者新车注册公交车指标应当向市中小公交车指标管理机构出具“凭证”。消费者凭购车发票、新能源汽车指标、相关税费凭证等材料,按照现行机动车登记程序向市公安局申请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市交通局负责按规定发布新能源汽车指标。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能源汽车信息管理《能源汽车信息管理(试行)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汽车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愿景目标纲要》 》等文件,鼓励推广应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新能源汽车,完善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新能源汽车信息化管理对象
在广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国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以及进口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设立或授权的销售企业(以下统称)作为新能源汽车制造商),满足以下条件,并按要求提交资料:
1.车辆型号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口机动车《车辆检验单》标注小号和新能源汽车中型乘用车。
2.当车型发生热失控事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信息管理机构报送材料。发生率应低于万分之一,未发生死亡事故。
3.车型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标签声明的执行标准,并在条件下安全可靠地运行T/GZBC 29-2020《亚热带湿热气候环境中的纯电》技术中心典型项目cal 乘用车规格已通过测试。
4.车型如实标示性能参数指标。
5.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将自建或与第三方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建设的充换电设施建设纳入销售服务保障体系,供广州消费。为公共充换电设施提供强大的服务网络,或为消费者提供与安装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自用充电设施。
6.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广州设立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络建设运营指南》要求的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工信部公告2019年第46号) .
7.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欺诈收购和非法谋取各级财政补贴的情况,不存在补贴资金应退还的情况。
2.建立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证书颁发制度
在广州销售新能源汽车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向广州市发改委指定的信息管理机构(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提出申请。检验中心,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开泰大道天台一路3号,电话:,网址:)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1)。信息管理机构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本条第一条要求的,发给《广州市新能源汽车信息管理凭证》(以下简称《凭证》,见附件2)通知,并实行“代金券”,每车一证。
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有权要求销售商出具“代金券”。
文章来源:《广州化工》 网址: http://www.gzhgzz.cn/zonghexinwen/2021/0627/1633.html